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猪屠宰管理条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活禽宰杀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新条例?活禽宰杀管理办法?规定城区农贸市场内禁止活禽宰杀,从事卖鸡的经营户一律销售经过检疫合格的白条鸡(含其它禽类),市场上禁止活禽交易。活鱼宰杀不允许在市场上店外作业,应……下文将为大家详细该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生猪屠宰管理条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活禽宰杀管理办法?
规定城区农贸市场内禁止活禽宰杀,从事卖鸡的经营户一律销售经过检疫合格的白条鸡(含其它禽类),市场上禁止活禽交易。
活鱼宰杀不允许在市场上店外作业,应在室内隔离宰杀,或者在市场上专门设置封闭式“活鱼宰杀操作间”,室内供水、排水设施齐全,垃圾封闭存放及时清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屠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人工饲养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 本办法所称畜禽产品,是指畜禽屠宰产生的初级产品,包括未经加工的胴体、肉、皮、脏器、脂、血液、头、骨、蹄(爪)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督查考核和技术服务体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畜禽屠宰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生猪屠宰管理新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
第六条 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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